| 四部门联合整治货运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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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场站人员骗钱骗货,携款货逃跑的事件近几天在长春屡屡发生,引发人们对整个物流行业的信任危机。昨日,省交通厅、省工商局、省公安厅、省建设厅四部门联合召开新闻通报会,透露自本月起至10月底,我省将集中整治货运场站,严厉打击无照从事货运场站经营的违法行为,集中查处坑害车货主、只收费不服务、携款携货潜逃的违法行为。 至少要过四道关
货运场站为什么频频出事?除经营者个人动机问题,货运场站准入门槛低,要求不严格也是很重要的原因。省运管局货运处的一位负责人指出,我省目前大约有4000多家货运场站,其中长春有2000多家,因准入门槛低,这些货运场站良莠不齐,一些货运场站甚至连最基本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都没有就去经营,这是很不正常的。
省交通厅、省工商局、省公安厅和省建设厅此次特地印发《2008年道路货运场站整治方案》,对货运场站经营条件提出明确要求,共有经营设施、经营设备、管理人员以及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四关。一关通不过,货运场站都开不成。
居民区内不准开
据了解,方案对货运场站经营设施的要求是:从事综合性货运站经营的业户,办公和交易场所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库房不少于2500平方米,停车场地不少于9000平方米;一般性货运站经营场所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库房不少于1500平方米,具有相当的专用运输车辆和装卸机具;其他货运站经营场所面积要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租用场地经营的,有合法有效的一年以上的租用合同;经营场所不得设在居民区等扰民、占道地域。
逐步使用POS机
根据要求,货运站必须具备相应的生产辅助设施、生活服务设施、装卸机械、安全生产和消防设施,场站内各项安全标志必须齐全。还要具有能够使用吉林省物流网等物流信息网络、满足货物运输组织的通讯设备和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
另外,四级以上货运站、从事货运专线经营及规模较大的货运信息配载业户,要逐步使用POS机(电子收款机)等现代科技设施进行业务结算。
管理人员要有资格证
按要求,货运站管理人员必须具有《道路运输经理人从业资格证》等资质条件才能从事经营,而企业则要具备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倡货运站办理整车货物丢失险。
整改不好就取缔
为了更好地规范货运场站的经营行为,省交通厅等四部门决定从6月下旬开始对省内现有的货运场站经营业户进行一次普查性的登记审核,主要对其经营资质、经营证照、规章制度和从业人员资质等方面进行审查。对2007年6月28日前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但未达到规定资质条件的货运站,要限期整改。整改后,达到规定资质条件的,重新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对2007年6月28日后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但未达到规定资质条件的货运站,责令其停业,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规定资质条件的,由发证机关依法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书面通知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对未经批准擅自经营的货运站,责令其停业整改,经审查符合开业条件的,补办有关手续,领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后,方可经营。对经审查不符合开业条件且继续无证、无照经营的,联合执法部门要按照各自的处罚依据予以查处或移交司法部门强制执行,坚决予以取缔。
严打携款携货潜逃行为
公安部门将依法从重、从严打击欺行霸市、携款携货潜逃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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